做好立法工作 提升城镇绿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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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7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金良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萍、鲍子雨,副主任兼秘书长赵同良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启望,市政府秘书长姜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昌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等列席会议。
会议在认真审议《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后认为,近年来,我市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绿化面积不断扩大、人均绿地占有率不断提高,城市面貌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我市正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制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于提高我市绿化档次,提升市民护绿意识十分必要。会议要求,在制定条例的同时,也要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法律层面解决目前存在的毁绿行为时有发生和擅自改变绿化等问题,将我市城镇绿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就毛郢城中村等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等问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并就项目的预算与资金监管等具体问题提出要求。
何金良指出,《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职尽责的同时,也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衔接工作,广泛收集意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赢得社会共识。在《条例》的修改与完善中,要着重解决职责明确、严格执法、加强绿化等问题,做到立得住、落得实,通过立法促进城镇绿化事业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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