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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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开有偿中介、甚至是资格证书挂靠企业计酬,这些行为都不允许了。否则,有可能很快被追究相关责任,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记者近日从蚌埠市“酒桌办公”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整治已经启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另外,还包括上述单位中各级党政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党政机关所属单位公职人员)。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全市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违规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管辖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将个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挂靠企业领取报酬;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另外,党政干部离职退休后也不能“任性”任职。党政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包括离职或退(离)休后违反规定接受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目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以视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登录网站等方式进行举报。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552—12388;举报信寄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登录市纪委(市监察局)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其他人员由各单位连同专项整治材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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